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陆家嘴信托·常州城建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第二期信托单位推介期于2012年10月19日提前结束,并于2012年10月19日成立。第二期信托单位募集规模合计为人民币69,980万元,其中A1、A2、A3类信托单位募集规模合计为人民币30,000万元,信托期限为12个月;B类信托单位募集规模为人民币15,000万元,信托期限为18个月;C1、C2、C3类信托单位募集规模合计为24,980万元人民币,信托期限为24个月。至此,本信托计划项下的第一期(1)、第一期(2)和第二期信托单位募集规模总计为人民币99,980万元。
本次第二期所募集的信托资金全部存入本信托计划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信托财产专户,并将按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信托执行经理:吉晓东、杨静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ljzitc.com.cn了解该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