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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城市带系列产品之: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推介书
更新时间:2012年10月30日

皖江城市带系列产品之:

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推介书

一、信托计划目的

受托人设立债权转让集合信托计划,将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信托资金按照与债权1:1.25的比例购买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基公司)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为来安县财政局。债务人在信托期内按计划偿还债务,并于信托期满时清偿全部债务,使信托资金在承担较低风险的情况下获取较为稳定的收益,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二、信托计划规模

本次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8000万元,以信托生效时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准。

三、信托计划期限及预期收益

期限:2年

本信托计划受益人预计享有的信托收益率: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8.5%;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含本数)至600万元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 8.7%;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600万元(含本数)至2000万元的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9%;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10%。

信托存续期内,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至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时,则本信托预期收益按基准利率调整幅度(绝对值)的50%同时上调,分段计算。

四、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生效后每年年底分配一次,信托到期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分配。

五、账户管理

设立信托专户,与受托人固有资产分别管理,与受托人管理的其它信托财产分别管理,确保本信托资金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推荐指数:

担保措施:

省担保集团和城基公司为县财政局清偿到期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签约地址:国元信托客户咨询中心(合肥市宿州路20号信托大厦一楼北侧)。

受托人基本情况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是由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有资格的法人单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中国信托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国元信托现有7家股东,股东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经中国银监会核准。

来安县基本情况

来安县地处安徽省东部,介于长江、淮河之间,环邻本省天长市、滁州市、明光市和江苏省盱眙县、六合区、浦口区。来安县是南京“1小时都市圈”的核心层,是江北的重要门户、安徽的东大门。来安支柱产业突出,各类企业600多家,形成了化工橡塑、医药包装、轻工机械、粮油加工、建筑建材、非金属矿藏开采加工等支柱产业。2011年,来安县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均突破10亿元大关,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超滁州市平均水平,位居滁州市8个县(市、区)前列;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建设投资双超50亿元;金禾成功上市,南京湾和碧桂园两个投资百亿级的龙头项目开工建设,10个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竣工投产,为推动来安追赶跨越提供了强有力支撑;获得了中国新能源百强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浙商最佳投资城市三张新名片,标志着来安对外形象和美誉度明显提升。

省担保集团基本情况

省担保集团成立于2005年11月25日,是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省经贸投资有限公司四家重组的基础上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8.66亿元,法定代表人钱正。省担保集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科学管理、民主决策。经营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项目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及咨询服务,信用评级,财务顾问,商务信息咨询。

城基公司基本情况

城基公司于2005年12月22日注册成立,是一家国有独资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勇。 城基公司作为来安县人民政府的融资平台,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经营(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于2009年8月在农发行来安县支行开立了基本存款帐户。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证照经年检,合法有效。

认购程序:

1.委托人保证委托给受托人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可支配资金。

2.请仔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和“认购风险申明书”。

3.推介期内委托人可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和网上预约方式办理预约登记手续。

4.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合格的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①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②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③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国元信托按“金额优先,同等金额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

5.自然人办理签约手续需提供以下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本人的商业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卡;③银行转款凭证。

6.机构办理签约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人签约前须将信托资金划转到信托专户,经确认到帐后,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特别声明:本推介书谨作为宣介之用,不作为正式法律文件。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方可作为其有效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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