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发行的“红星美凯龙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2年10月27日到期终止。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我公司对信托资金的运用、收益进行了清算,现就有关信托财产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的分配原则,受益人应分配的信托收益为9,985,282.23元,受托人已向受益人预分配信托收益8,975,841.13元。
本次向受益人分配的信托财产包括信托本金115,000,000.00元,信托收益1,009,441.10元。
二、支付时间:2012年10月29日起。
三、支付方式:转入受益人银行账户。
敬请各信托受益人及时查询分配清算有关事宜。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