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江苏沿海开发(南通一期)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1年6月9日正式成立并生效。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1年6月9日。
2、信托计划资金:400,000,000.00元。
3、信托计划期限:两年(可提前结束)。
4、信托资金用途:受托人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交付给受托人经营管理的信托资金,用于南通市通州滨海高涂围垦项目建设。
二、信托财产账户的开立情况
1、信托财产保管账户:指江苏信托在保管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存放信托资金的银行专用账户。
户 名: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31000188000119933
2、信托资金监管账户:指南通海腾滩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监管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行开立的用于项目建设、土地上市收入的银行专用账户,并由江苏信托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行共同监管。
户 名:南通海腾滩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行
账 号:50310188000057194
三、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4亿元用于向南通海腾滩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用于南通市通州滨海高涂围垦项目建设,已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划至信托资金监管账户。
截至2012年9月30日,南通海腾滩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已分次从监管账户中支付工程建设款,信托资金尚有88万元尚未使用,信托资金投向未发生变化,信托资金运用按照信托的要求正常进行。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情况
1、我司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簿进行管理和核算。
2、我司在本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适时性的原则,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信托项目管理、信托资金管理和稽核监管部门及相应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12年9月30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信托资金的管理正常。
五、项目进展情况
南通市通州滨海高涂围垦项目工程主要包括匡围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其区域分南北两区,南区匡围面积9409.58亩,北区匡围面积1.5万亩。截至2012年9月30日,南北两区匡围工程已结束,包括堤身吹填、堤内青坎吹填、软体排、抛石护脚、护坡工程、防浪墙、匡围区外围路面建设等均已竣工。目前,南北区正在进行匡围区内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施工进展顺利。
六、信托计划的收益分配状况
根据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收益按年分配。本报告期内委托人第一年信托收益已分配。
七、其他情况
1、信托执行经理变更情况: 无
2、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无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