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皖江城市带系列产品之: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受益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推介书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13日

皖江城市带系列产品之: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受益权投资集合

信托计划推介书

一、信托计划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金集合起来用于受让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城投”)持有的六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交投”)60000万元股权的股权受益权。信托计划期满,股权受益权回购方无条件溢价回购本信托计划项下的股权受益权并支付回购款,以使信托资金在承担较低风险的情况下获取较为稳定的收益,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二、信托计划规模

本次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20000万元,以信托生效时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准。

三、信托计划期限及预期收益

期限:2年

本信托计划受益人预计享有的信托收益率: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8.5%;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含本数)至600万元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 8.7%;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600万元(含本数)至2000万元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9%;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10%。

信托存续期内,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至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时,则本信托预期收益按基准利率调整幅度(绝对值)的50%同时上调,分段计算。

四、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生效后每满一年分配一次,信托到期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分配。

五、账户管理

设立信托专户,与受托人固有资产分别管理,与受托人管理的其它信托财产分别管理,确保本信托资金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六、保管银行

本信托计划由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担任保管人,保管人只履行保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推荐指数:

担保措施:

1.六安城投以所持有的六安交投60000万元出资股本的股权为其按期支付股权受益权回购资金提供质押担保。

2.六安东城公司为六安城投回购全部股权受益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签约地址:国元信托客户咨询中心(合肥市宿州路20号信托大厦一楼北侧)。

受托人基本情况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是由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有资格的法人单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中国信托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国元信托现有7家股东,股东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经中国银监会核准。

六安市基本情况

六安市位于安徽省西部,大别山北麓,俗称“皖西”,是大别山区域中心城市。距省会合肥市70 公里,总面积1.8 万平方公里,居安徽省第一;总人口681 万人,居安徽省第二。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六安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全市实现生产总值821亿元,增长12.3%;财政收入93.6亿元,增长36.4%;固定资产投资558.1亿元,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1.3亿元,增长18.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95元,增长17.8%;农民人均纯收入5643元,增长19.7%。

六安城投基本情况

六安城投2000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汇东。经营范围: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经营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六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和相关债务偿还、市政建设、开发相关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凭资质经营);土地开发经营与收储(在政府授权委托范围内经营)。

六安交投基本情况

六安交投成立于2004年3月2日,注册资本6.88亿元,法定代表人陈久松。主要的业务为六安市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等一些公益性项目的建设。2012年4月市政府对六安交投进行现金资产注入,并将原有的资产一并划入六安城投名下,由六安城投控股。

六安东城公司基本情况

六安东城公司是2003年9月23日经六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行政上隶属于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翁良文。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监理、造价(乙级)、咨询、厂房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经营管理收购储备的土地资产;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程序:

1.委托人保证委托给受托人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可支配资金。

2.请仔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和“认购风险申明书”。

3.推介期内委托人可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和网上预约方式办理预约登记手续。

4.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合格的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①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②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③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国元信托按“金额优先,同等金额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

5.自然人办理签约手续需提供以下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本人的商业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卡;③银行转款凭证。

6.机构办理签约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人签约前须将信托资金划转到信托专户,经确认到账后,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特别声明:本推介书谨作为宣介之用,不作为正式法律文件。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方可作为其有效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