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民享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16日


保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将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以受托人名义受让大连通都持有的秀山丽水六期建设项目全部资产之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以及处置项目资产所产生的收益 权),融资人到期按约定的价格回购上述资产收益权,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
信托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推介日期和期限 :2012年11月13日至2012年11月30日,受托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推介期。
成立条件: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
信托期限:24个月。
加入资金要求 :委托人的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按照每10万元为单位递增。受托人有权调整委托人认购金额下限。
预期年收益率 :1. 单笔认购金额为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的委托人,预期收益率为10%/年; 2. 单笔认购金额为300万元(含)以上的委托人,预期收益率为11%/ 年。
信托利益的分配方式:1. 期间分配 本信托计划成立满一年时分配第一次信托利益,分配时间为信托成立满一年之对应日后15个工作日内。 受益人可获得的信托利益=所持信托份额*1元*预期收益率*1年 募集期利息在第一次分配时自认购资金到达信托财产专户至信托成立之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算向各受益人返还。 2. 信托终止时分配 当信托终止,受托人需于信托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全部分配予受益人。
信托单位的赎回 :本信托不开放申购,亦不得赎回。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