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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湾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16日

保管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资金运用方式: 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受托人名义受让天鹅湾项目收益权,以获取投资收益并分配予受益人。五冶坤泰承诺将所交收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天鹅湾项目的后续工程建设,且信托期满溢价回购项目收益权。

信托规模 :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满1.5亿元可宣告成立。

推介日期和期限 : 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29日 成立条件: 不低于1.5亿元 信托期限: 24个月,满21个月可提前终止。

加入资金要求 : 委托人的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按照每10万元为单位递增。受托人有权调整委托人认购金额下限。

预期年收益率 : 1. 单笔认购金额为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的委托人,预期收益率为10%/年; 2. 单笔认购金额为300万元(含)以上的委托人,预期收益率为11%/ 年。

信托利益的分配方式: 信托利益分配时间为收到第二期至第四期项目收益权回购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当信托终止,受托人需于信托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分配予受益人。 (第二至四期项目收益权回购价款支付日为2013年3月20日、2013年9月20日和2014年3月20日)

信托单位的赎回 : 本信托不开放申购,亦不得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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