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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受益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推介书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27日

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受益权投资

集合信托计划推介书

一、信托计划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金集合起来用于受让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建投”)持有的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城投”)20000万元股权的股权受益权。信托计划期满,股权受益权回购方无条件溢价回购本信托计划项下的股权受益权并支付回购款,以使信托资金在承担较低风险的情况下获取较为稳定的收益,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二、信托计划规模

本次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0000万元,以信托生效时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准。

三、信托计划期限及预期收益

期限:2年

本信托计划受益人预计享有的信托收益率: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8.5%;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含本数)至600万元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 8.7%;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600万元(含本数)至1000万元的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9%。

信托存续期内,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至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时,则本信托预期收益按基准利率调整幅度(绝对值)的50%同时上调,分段计算。

四、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生效后每满一年分配一次,信托到期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分配。

五、账户管理

设立信托专户,与受托人固有资产分别管理,与受托人管理的其它信托财产分别管理,确保本信托资金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六、保管银行

本信托计划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担任保管人,保管人只履行保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推荐指数:

担保措施:

1.铜陵建投以所持有的铜陵城投20000万元出资股本的股权为其按期支付股权受益权回购资金提供质押担保;

2.铜陵城投为铜陵建投按期支付股权受益权回购资金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签约地址:国元信托客户咨询中心(合肥市宿州路20号信托大厦一楼北侧)。

国元信托咨询电话:0551-2623777、2624999、2632666

受托人基本情况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是由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有资格的法人单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中国信托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国元信托现有7家股东,股东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经中国银监会核准。

铜陵市基本情况

铜陵市位于安徽省中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1956年依矿建市,是一座新兴的工贸港口城市,总面积1113平方公里,总人口73.99万人,是皖中南交通枢纽和中心城市之一。近年来,铜陵市紧抓发展机遇,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全省和长三角地区平均水平,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断增强。2011年,铜陵市财政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全市实现财政收入115.6亿元,同比增长 30.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5.3亿元,比上年增长30.6%,上划中央收入70.3亿元,比上年增长30.3%。财政收入从2007年的50.3亿元到2011年的115.6亿元,4年实现翻番。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580亿元,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亿元,增长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10亿元,增长3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50元,增长17.5%;农民人均纯收入8700元,增长20%。

铜陵建投基本情况

铜陵建投成立于2008年10月,是经铜陵市政府批准的、市国资委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70亿元,法定代表人叶根林。公司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

铜陵城投基本情况

铜陵城投前身为铜陵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于1998年7月经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注册资本金9.1亿元。铜陵城投是政府经营城市的运作平台和载体。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负责土地的储备、整理和熟化工作;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利;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

认购程序:

1.委托人保证委托给受托人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可支配资金。

2.请仔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和“认购风险申明书”。

3.推介期内委托人可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和网上预约方式办理预约登记手续。

4.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合格的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①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②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③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国元信托按“金额优先,同等金额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

5.自然人办理签约手续需提供以下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本人的商业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卡;③银行转款凭证。

6.机构办理签约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人签约前须将信托资金划转到信托专户,经确认到帐后,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特别声明:本推介书谨作为宣介之用,不作为正式法律文件。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方可作为其有效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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