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天津信托·工商企业(万达百货应收款受让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计划目前正在发行推介中,由于发行相关工作慢于预期,依据信托合同相关约定,我公司决定将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延长至2012年12月13日,2012年12月14日信托计划成立,信托计划到期日不变,信托收益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并按信托计划实际存续期计算信托收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