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大港股份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2年12月12日成立,信托期限为A类受益权18个月,B类受益权24个月。本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A1类信托资金1020万元;A2类信托资金3980万元;B1类信托资金1140万元;B2类信托资金13860万元。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