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2011年7月发行的天信汇利11-4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2年12月6日期满清算,现公告如下:
一、本证券投资信托计划共计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2804万元,信托期限16个月。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资金实行单独管理、单独运作、单独核算。并严格按照《天信汇利11-4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资金集合管理和运用,投资于债券及其回购、基金、股票、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以及经国家批准的金融衍生交易品种等。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正常。
二、截至2012年12月6日,本证券投资信托运作期满,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宣告终止。
三、本信托计划实现受益人信托年收益率6.4115%,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信托期满,受托人将应支付受益人的信托财产划至受益人指定银行账户。
四、受托人以在其营业场所和网站上公布《清算公告》的形式,向委托人(受益人)披露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收益分配及到期清算等情况。委托人(受益人)可直接登录天信公司网站:www.tjtrust.com或到受托人营业场所查询。
我公司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为您提供稳健的理财服务。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