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沿海开发(连云港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于2010年12月24日,期限为2年,总规模3亿元。该信托项目于2012年12月24日期满终止。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委托人信托利益的分配日期为在润科公司偿付的贷款利息或本金付至信托专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分配总金额为327,000,000.00元。我公司已委托代理收付机构——江苏银行南京北京西路支行于2012年12月24日将应分配的信托利益直接划入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账户。
二、委托人(受益人)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江苏信托进行咨询,咨询电话:84780493。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