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中小企业投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九期)成立于2011年12月26日,信托期限为一年,总规模11100万元,该信托项目于2012年12月25日期满终止。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信托利益的分配日在信托计划终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分配总金额为122,100,000.00元。我公司已委托代理收付机构——南京银行洪武支行于2012年12月26日将应分配的信托利益直接划入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账户。
二、委托人(受益人)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江苏信托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4780493。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