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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金海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2012年第四季度)
更新时间:2013年01月08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1年9月23日,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海航金海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立。根据信托文件,本信托计划的规模为人民币30000-35000万元。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信托计划是否开放,本信托计划首次开放日期为2011年9月23日。2011年10月12日,本信托计划开放期结束。本信托计划最终募集规模为35,000万元,信托计划期限为18个月,自委托人加入信托计划之日起计算。信托计划项下各信托全部终止时,信托计划终止。

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33101983679050519524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2年第四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委托人要求,将本信托计划全部信托资金以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基数按照1:1的比例对金海湾公司进行增资。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由海口新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回购股权并按期、足额支付股权受让价款。增资后本公司成为金海湾公司新股东,并委派本公司相关人员担任金海湾公司董事,负责管理后续事宜。

目前,金海湾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61,006.56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受托人于信托计划受益人持有信托受益权期限每满6个月分配一次信托收益,受托人于收到股权受让人支付的溢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信托受益人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以下(不含300万元)的,预期收益率为8.5%/年;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至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预期收益率为9.2%/年;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的,预期收益率为9.5%/年;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预期收益率为10%。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刘志强担任信托责任经理,徐漫漫担任信托执行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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