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2年3月31日,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宝易盈1期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依法成立,信托期限预计为12个月,第一期信托单位募集资金金额16510万元。
户 名: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账 号:4400 1863 2010 5301 8891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2012年第四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计划成立起至本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计划成立起至本日,本公司按时对融资方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从目前获取的有关信息里,没有发现可能对本计划产生不利影响的异常情况,本计划目前进展正常。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计划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受让其在交易合同项下对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经营部所拥有的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方承诺到期回购应收账款收益权。目前,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
(二)本计划信托专户的资金收支情况
1. 本计划于2012年3月31日成立时,募集资金16510万元。
2. 本计划16510万元信托资金已全部用于向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受让其在交易合同项下对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经营部所拥有的应收账款收益权。
3.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1965.55元。
三、期间分配情况
本计划已于2012年的9月10日结算了一次信托收益并分配了15%的信托本金,支付日为2012年9月10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最后一期信托收益及剩余信托本金在本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时结算,支付日为本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日至本计划终止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形式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本计划成立之日起至2012年9月10日止,本计划信托受益人年化目标信托收益率为6.5%/年;2012年9月10日起至本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日,本计划信托受益人年化目标信托收益率为7.5%/年。
四、信托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本公司指定下列人员为本计划的信托经理:应向阳、吴汉颉。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我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