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2年4月27日,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2012年融信通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依法成立,信托期限36个月,募集信托资金规模为人民币8,000万元。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东省分行
银行账号:44001863201053019263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2012年第四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计划成立起至本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计划成立起至本日,本公司按时对融资方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从目前获取的有关信息里,没有发现可能对本计划产生不利影响的异常情况,本计划目前进展正常。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计划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广东联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康药业”)发放贷款。联康药业将所贷资金主要用于销售渠道建设。目前,联康药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
(二)本公司在银行账户的资金收支情况
1. 本计划于2012年4月27日成立时,募集资金8000万元。
2. 本计划上述全部信托资金向联康药业发放信托贷款。
3. 2012年6月20日,本计划收到联康药业支付的首期贷款利息总计人民币2,808,333.33元。
4. 2012年9月20日,本计划收到联康药业支付的第二期贷款利息总计人民币3,066,666.67元。
5. 2012年12月20日,本计划收到联康药业支付的第二期贷款利息总计人民币3,033,333.33元。
6. 截至2012年12月30日,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135.58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自信托计划成立后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各结算和分配一次信托收益,支付日分别为结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最后一期信托收益在信托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时分配,支付日为信托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日至信托计划终止日期间的工作日。受托人以货币资金形式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信托受益人年化目标信托收益率为9.5-11.5%/年。
本公司已于2012年12月20日向受益人进行第二期信托收益分配。
三、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公司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应向阳、吴汉颉,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四、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我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