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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域建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2012年第四季度)
更新时间:2013年01月21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2年1月5日,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恒域建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立。根据信托文件,本信托计划规模为人民币13000万元。截止2012年2月3日,本信托计划已完成募集资金13000万元,本信托计划期限 18个月,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开户账号:662657735466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2年第四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按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广州市恒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域建筑”)发放贷款,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

(二)信托专户收支情况

截至上季度末,信托专户余额为8,026,964.52元。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于2012年10月11日,支付信托报酬181,202.47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09,556.80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期限为18个月,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收益在信托计划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信托受益人预期收益率为9.5%~10.5%。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信托计划执行期间,由黄俊、谢菲担任信托执行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我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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