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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收购补偿款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子计划三)产品介绍
更新时间:2013年01月22日
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收购补偿款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子计划三)
——宣传页
信托产品
为了增加投资者的投资渠道,满足广大投资者希望资金安全、获取长期稳定收益的投资需求,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计划“发行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收购补偿款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次推出的信托产品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27000-30000万元(含27000万元和30000万元),分为子计划一、子计划二、子计划三。三个子计划信托规模均为人民币9000-10000万元(含9000万元和10000万元),信托期限均为24个月,三个子计划成立满12个月后受托人有权随时终止。信托计划项下300万元以下(不含300万元)的自然人委托人信托合同总数不超过50份(含50份),机构委托人信托合同数量不限。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收益权的实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为收益权价款的实现负有差额补足义务。
产品说明
单笔合同金额分档 税前预计收益率(年化%)
单笔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 24个月 8.50%
单笔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 24个月 9.30%
单笔合同金额300万元(含)及以上 24个月 10.50%
上述单笔合同金额分档及税前预计收益率子计划三参照执行,子计划三成立满12个月后受托人有权随时终止,子计划一、子计划二具体以发售时的《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推介期限:子计划三推介期自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2月14日止,如遇节假日顺延;子计划一、子计划二的推介期根据《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收购补偿款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子计划一)》、《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收购补偿款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子计划二)》约定为准。
金额优先、时间优先:本信托计划采取金额优先原则,相同金额认购时间在前者优先。
信托收益分配方式: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子计划一、子计划二、子计划三均分两次支付信托收益,第一次分配自信托计划项下子计划一、子计划二、子计划三成立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信托收益,分配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剩余信托收益于信托计划项下子计划一、子计划二、子计划三终止返还信托财产时一并分配。
信托资金运用及担保方式
信托资金用于购买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投资”)对天津市武清区土地整理中心(以下简称“武清土地中心”)收购其土地形成的土地收购补偿款收益权,分三次支付收益权转让价款,购买期限均为24个月,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住总”)为收益权的实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京城投资介绍
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投资”)成立于2009年7月1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工业基础设施、商业基础设施、交通项目、能源项目进行投资,物业服务等。截止2012年9月30日,该企业总资产超过1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企业经营正常,盈利水平稳定。
北京住总介绍
北京住总成立于1993年10月5日,是由北京市国资委全额出资并监管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承担各类工业、能源、交通、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等。截止2012年9月30日,该企业总资产超过27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10亿元,企业经营正常,盈利水平稳定。
收益权介绍
京城投资与武清土地中心于2010年4月签署《土地收购协议书》(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约定,武清土地中心收购京城投资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京山铁路南侧1935.2亩土地,土地收购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193520万元。京城投资将其对武清土地中心形成的部分土地收购补偿款收益权转让给北方信托。
产品特色
可靠的资金管理团队和严格的专业管理
北方信托严格遵守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施严格的专业化管理。截止2012年12月底,北方信托发行的固定收益集合理财产品,全部100%实现了预计收益并按期支付给受益人。
北京住总保证担保
大型国企。
资产规模270亿元。
具有较强的担保能力。
武清区财政局差额补足
当武清土地中心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收益权实现价款时,京城投资以其他经营收入补足;若京城投资其他经营收入不足以支付收益权实现价款时,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为收益权价款的实现负有差额补足义务。
优先获得可分配信托收益
信托收益每年分配一次,具体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税务处理
信托计划所涉及的税务问题,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办理。对于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信托行为的税务问题,按照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风险揭示及控制
信托计划资金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风险、企业经营风险等。
北方信托通过专业化的管理,将严格遵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运作信托资金。
北方信托简介
北方信托系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大型国有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目前资本金达1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2年底,公司自有资产及受托管理资产总值超过人民币1600亿元。
北方信托在多年的信托实践中,培养了一批信托管理人才、资产管理人才,建立起了一整套缜密高效的信托投资决策制度、信托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和信托产品设计及营销体系。
我们将秉承“诚信、简洁、实效、创新”的企业精神,以“牵手北方信托享受专业服务”为服务宗旨,与广大客户实现共同发展。
销售网点
北方信托理财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一层
咨询电话:800-818-180828370688-6666
开发区办事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51号金融街西区8号楼1F
咨询电话:6629049066290491
公司网站:www.nitic.cn


注:以上网点只承担代理资金收付责任,不承担投资风险。
本文件仅为宣传资料,本信托计划具体内容以信托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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