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公司于2012年1月20日成立了“南京建工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期限为2年,总规模4亿元。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我公司于本信托计划成立满一年之日进行了信托利益分配,分配委托人第一年度(366天)信托收益总金额为41,899,780.22元。我公司已委托代理收付机构——南京银行鸡鸣寺支行于2013年1月18日将应分配的信托利益直接划入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账户。
二、委托人(受益人)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江苏信托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4780493。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