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设立的百瑞恒益国富精选三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10年2月3日成立,信托计划成立时规模5460万元,信托计划期限3年期,信托计划聘请上海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富)作为投资顾问,受托人按照委托人要求,将信托计划资金投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开发行或挂牌交易的股票、权证、新股、债券及衍生品等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设立的基金、专户理财产品等品种,以及中国银监会允许投资的通知存款、票据等其他金融工具等。
经上海国富2013年1月14日申请,受托人于2012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受益人大会,对信托计划期限延长3年事项和增设2013年2月3日作为信托计划赎回开放日的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受益人大会由14名委托人(代表76.26%表决权)参会,参会受益人中10名委托人(代表参会表决权79.08%)表示同意上海国富关于信托计划期限延长3年的事项,4名委托人(代表参会表决权20.92%)表示反对。大会已通过对信托计划期限延长3年和增设2013年2月3日作为信托计划赎回开放日的议案。
特此公告。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