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爱建-安吉旅游发展总公司应收账款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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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机构 |
爱建信托 |
推介期间 |
2012年11月6日至2012年11月26日 |
成立时间 |
2012-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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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类别 |
集合资金信托 |
信托规模 |
人民币2亿元 |
信托期限 |
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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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式 |
债益类 |
投资领域 |
应收账款 |
预期年收益率 |
9.5%-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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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
及认购 |
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委托人不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每个投资者认购的信托单位不少于150万份,超过部分的数额应为1万元的整数倍。 |
信托财产
管理运用 |
全体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认购信托单位并交付认购资金于受托人,受托人发挥自身的专业理财能力和丰富的投资运作经验,将信托资金加以集合运用,用于受让用于受让安吉旅游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安吉旅游”)享有的对安吉县政府的29,777万元的应收账款,所得资金用于龙王溪河道治理工程。 |
保障性
措施 |
1)安吉县政府、安吉旅游对该笔应收款进行书面确认;安吉县政府出具相关承诺文件,安吉县人大出具将偿还债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若应收账款未按期获偿付,安吉旅游履行回购该笔应收账款义务。
2)以安吉县旅游发展总公司和其子公司浒溪生态园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3)在信托计划续期间,安吉旅游需将每月的旅游门票收入存入监管账户,并可以按月支出上一个月已存入监管账户的旅游门票收入。
4)安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为安吉旅游按期回购应收账款做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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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
信息 |
本信托的信托收益分八次支付,前七次的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在本信托每存续满3个信托月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向受益人分配,剩余信托利益(包括第八次的信托收益)在本信托终止后分配。在21个月时龙泉驿国投需先偿还1亿元的本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