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加入我公司推出的“陆家嘴信托·海兴投资大丰港区综合整治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公司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事务向您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陆家嘴信托•海兴投资大丰港区综合整治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3年1月25日
3、信托计划实际募集规模: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第一期信托单位规模为人民币28,980万元;第二期信托单位规模为人民币1,020万元)
4、信托计划期限:第一期信托单位信托期限为24个月;第二期信托单位信托期限为24个月;信托计划期限预计为25个月
5、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账户名称: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311010186800015692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二、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和收益情况
1、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的第一期信托资金人民币28,980万元于2013年1月25日用于向借款人盐城市海兴投资有限公司发放贷款;本信托计划项下的第二期信托资金人民币1,020万元于2013年2月6日用于向借款人盐城市海兴投资有限公司发放贷款;全部信托资金由借款人用于“盐城市大丰港临港产业园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基本正常。
2、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计划收支情况
(1)信托计划收入(人民币):15,012,892.91元
(2)信托计划支出(人民币):4,833,583.00元
三、信托经理变更情况
本信托计划由吉晓东、杨静担任信托执行经理,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执行经理未发生变更。
四、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资金运用未发生重大变动,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
五、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信托执行经理:吉晓东、杨静
联系电话:021-50588621
传真:021-50588225
邮箱:yangjing@ljzitc.com.cn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ljzitc.com.cn了解该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