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2年12月26日,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东方锆业股票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立。根据信托文件,本信托计划规模为人民币13200万元,截止2013年1月17日,本信托计划完成募集规模为13200万元。信托计划期限 12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信托计划成立届满11个月后,受托人根据已投资股票收益权的情况,在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情况下,有权对信托计划予以提前终止。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的信托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开户账号:1901 2815 2620 18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3年第1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
本信托计划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陈潮钿持有的1760万股东方锆业(股票代码:002167)的股票收益权,广东金锆环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锆环保”)按照《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约定回购该股票收益权。
(二)信托专户收支情况
截至上季度末,信托专户余额0.00元。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分别于2013年1月6日、2013年1月10日、2013年1月16日、2013年1月17日向陈潮钿支付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5,500,000.00元、8,700,000.00元、38,600,000.00元、5,000,000.00元;于2013年1月31日收到陈潮钿支付的前端股权收购溢价款2,244,000.00元;于2013年3月19日收到陈潮钿置换质押股票存入的保证金10,000,000.00元;于2013年3月29日支付代收付费用1,316,358.33元。截至2013年3月31日,信托专户内余额为10,930,580.79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利益的分配日为信托计划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推迟至下一个工作日)。报告期内未发生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事项。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黄俊、胡秋生担任信托执行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2013年3月25日,陈潮钿以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546万股质押给本公司以置换在押的高管锁定股546万股,并向信托专户存入1000万元作为保证金。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