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2年1月19日,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禹洲尊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立。根据信托文件,本信托计划规模为人民币39000万元。截止至2012年1月19日,本信托计划已完成募集规模为39000万元,信托计划期限 18个月,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计算。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如下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开户账号:654858167312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3年第一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按照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厦门禹洲集团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洲地产投资”)发放贷款,资金指定用于禹洲尊海一期项目的开发建设。截至本报告期内,禹洲地产投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
(二)信托专户收支情况
截至上季度末,信托专户余额为18,418,606.94元。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1月17日收取禹洲地产投资公司贷款利息26,910,000.00元;于2013年1月18日支付信托报酬3,932,054.79元,支付保管费780,000.00元,分配信托收益总计35,213,461.96元,支付第二期代理手续费2,526,375.00元;于2013年3月20日,支付代理收付费1,950,000.00元。截至2013年3月31日,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41,039.50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本计划信托计划期限为18个月,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第一次信托收益分配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满1年后的10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推迟至下一个工作日),信托受益人预期年化净收益率为8.5%~9.5%。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分配信托收益1次,分配信托收益总额为35,213,461.96元。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黄俊、谢菲担任信托执行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我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