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公司于2012年4月9日成立了“上海世纪海景园销售收入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期限为3年,该计划总规模50000万元,。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我公司于2013年4月9日(星期二)对委托人进行了第一年信托利益的分配,分配总金额为151,095,890.37元,其中分配信托本金100,000,000.00元,分配信托收益51,095,890.37元(年化收益率为10%),由我公司代理收付机构——江苏银行珠江路支行将应分配的信托收益直接划入相关受益人账户。
三、委托人(受益人)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江苏信托进行咨询,咨询电话:84736376。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