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2年12月17日,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棕榈园林股票收益权(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立。截至2012年12月17日募集资金总规模为5,000万元,信托期限为12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受托人经提前5个工作日发布通知后有权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开户账号:641859870218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3年第一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委托人要求,将本信托计划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赖国传持有的593万股棕榈园林(证券代码:002431,高管锁定股)的股票收益权。
赖国传按照约定支付股票收益权收益并回购上述股票收益权。为担保赖国传前述义务的履行,赖国传以其持有的593万股棕榈园林(证券代码:002431,高管锁定股)提供质押担保。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收到银行存款利息452.71元,支付代理收付费687,5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164,737.29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依据信托文件,受益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5%/年。
信托利益于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推迟至下一个工作日)一次性结算,信托计划终止日为信托利益结算日,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推迟至下一个工作日)为信托财产分配日。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四、信托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崔景鹏担任信托责任经理,苏元飞担任信托执行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我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