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加入我公司推出的“陆家嘴信托•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公司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事务向您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陆家嘴信托•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9月5日
3、信托计划实际募集规模:人民币80,000万元。其中,A类信托单位规模为人民币20,000万元, B类(一期)信托单位规模为人民币39,191万元,B类(二期)信托单位规模为人民币20,809万元。
4、信托计划期限:A类信托单位的期限自2012年9月5日起,为23个月;B类(一期)信托单位的期限自2012年10月25日起,为25个月;B类(二期)信托单位的期限自2012年11月20日起,为25个月。
5、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账户名称: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8200188000175738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二、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和收益情况
1、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受让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应收账款收益权。受托人分别于2012年9月5日、2012年10月25日和2012年11月20日分三次支付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价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0,000万元、人民币39,191万元和人民币20,809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基本正常。
2、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计划收支情况
(1)信托计划收入(人民币):32,805,644.61元
(2)信托计划支出(人民币):32,068,342.20元
三、信托经理变更情况
本信托计划由于海泳、徐斐然担任信托经理,本报告期内信托经理未发生变更。
四、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资金运用未发生重大变动,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
五、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信托经理:于海泳、徐斐然
联系电话:021-50588569
传真:021-50588225
邮箱:xfr@ljzitc.com.cn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ljzitc.com.cn了解该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