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规模:总规模16000万元,采用结构化设计,其中优先级12000万元,劣后级4000万元
信托期限:2年,满一年可提前结束
预期收益率: 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9.5%/年
300万元≤认购金额: 11%/年
信托资金用途:
以信托资金向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集团”)下属公司泰兴市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恒源”)进行增资,资金用于“黄桥佳源中心”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资金募集行:交通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
利益分配: 每半年分配一次信托收益,信托计划结束时分配全部信托利益。
发行期: 五月中旬
风险控制及担保措施:
1.信托计划持有泰兴明源70%股权,拥有控股权。
2.佳源集团和泰兴明源认购劣后信托份额,对优先信托份额提供劣后补足义务。
3.佳源集团实际控制人沈玉兴及其配偶对佳源集团的劣后补足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项目土地对泰兴明源的劣后补足义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武汉国佳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告,抵押物价值24320.14万元。
信托还款来源: “黄桥佳源中心”房地产项目的销售收入
信托计划亮点:
1. 对项目公司拥有控股权,并在修改公司章程后向公司派驻董事和财务总监,能较好地监督和管理项目公司。
2.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周围分布学校医院等基础配套,属于黄桥新镇区的核心区域,距离老镇区中心仅3分钟车程。
3.融资建设项目为商住两用,在不考虑车位的情况下,可实现销售收入11.5亿元,在项目运作的期限内,可产生净现金流37221万元,可覆盖信托本金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