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融通宝海大集团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三期)”(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2年12月7日成立并生效,信托计划规模为5000万元,期限12个月,原预计到期日为2013年12月6日。
本信托计划回购人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于2013年6月6日一次性提前回购本信托计划项下股票收益权。根据《信托合同》第6.1条的约定,受托人经提前5个工作日发布通知后有权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鉴于此,受托人本着审慎、尽职的原则,拟于收到本信托计划回购人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的回购价款后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预计本信托计划终止日为2013年6月6日。
根据《信托合同》第12.5条的约定,我公司将于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分配至受益人的账户,请受益人注意查收账户内的资金。
特此通知!
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