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受益人:
您好!
一、信托计划运行情况简介
我司受托管理的“无锡太科园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
称“本计划”)自2012年2月24日成立,信托计划总规模为3亿元,信
托资金全部用于向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
贷款。
目前,本项目已运作15个月。
二、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间,我司作为受托人做到以下事项:
1、以独立的信托资金运用部门严格按信托合同的约定运用信托
资金;
2、以独立的信托资金托管部门按信托文件的约定建立独立的信
托账户;
3、信托计划资金与受托人的自有资金分别管理,本信托计划信
托资金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资金分别管理。
三、信托计划风险控制情况:
1、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27,362.9平
方米的商业用地及地上附着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该抵押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2、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对无锡市新区财
政局太科园分局金额达5.305亿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该质押
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3、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
合同已经签署。
四、信托计划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受托人严格遵守本计划信托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管理运作中,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
信托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有损委托人利益的关联交易,运作合法、合
规。本信托计划将继续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信托财产,
最大限度的保障委托人利益。
五、重要提示
1、本信托计划已经于2013年2月22日分配了第一年信托收益,分
配金额为“受益人认购的信托单位总份数×适用的预期年收益率+募
集期利息”。
2、本项目信托经理杨海舟、张春瑾,由于工作调整,钟小云先
生不再担任本项目信托经理。
本信托计划受托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本信托计划受托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信托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信托计划没有风险。 信托经理:杨海舟 张春瑾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