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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住建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息披露第二期
更新时间:2013年05月30日
尊敬的受益人:
您好!
我司受托管理的“中泰·泉州住建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 1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 2012 年 11 月 26 日
成立,信托规模 2 亿元人民币,期限 24 个月。
截至本信息披露日,本信托计划运行正常。
一、 信托计划资金使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成立当日,受托人根据相关信托文件的约定将所募集
的信托资金 2 亿元全部用于向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泉州住建”)购买其持有的位于【泉州市丰州镇西华村】、面积
为【66,600.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南国用(籍)第 0010028
号】的土地对应之特定资产收益权。
二、 风控措施落实情况
1、泉州住建将其合法所有的位于【泉州市丰州镇西华村】、面
积为 66,600.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南国用(籍)第 0010028
号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至受托人名下,抵押他项权利证编号为南土他项
(籍)第 20120780 号。
2、泉州市人民政府向我司出具了《关于北峰片区土地出让收入偿还信托融资本息的说明》,若泉州住建未按约定履行回购特定资产
收益权义务,则泉州市政府将及时拨付北峰片区土地出让金偿还信托
融资本息。
三、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泉州住建经营正常,抵押资产市场价值未现
明显波动,受托人没有发现异常或者不利于本信托计划的情况。
四、其他
本项目信托经理毛薇、廖仕翀、李岚,由于工作调整,毛薇女士
不再担任本信托计划信托经理。
受托人正按照本计划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的约定运作信托资金,
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您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
事务。
特具此函,以兹确认。
信托经理:廖仕翀、李岚
2013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