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国元安丰20130300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
更新时间:2013年06月03日

国元安丰20130300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

一、信托计划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以受托人名义将信托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受让债权人拥有的合法债权。债权人出让债权所获资金用于合法的非公益性项目。通过受托人专业化的投资管理,使信托资金在承担较低风险的情况下获取较为稳定的收益,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二、信托计划规模

本次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以信托生效时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准。

三、信托计划期限及预期收益

期限:24个月

本信托计划受益人预计享有的信托收益率:9.8%

四、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生效后每年年底分配一次,信托到期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分配。

五、账户管理

设立信托专户,与受托人固有资产分别管理,与受托人管理的其它信托财产分别管理,确保本信托资金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六、保管银行

本信托计划由徽商银行蚌埠分行担任保管人,保管人只履行保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推荐指数:

担保措施:

蚌埠城投和蚌埠高投分别为本信托项下的债务人清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签约地址:国元信托客户咨询中心(合肥市宿州路20号信托大厦一楼北侧)。

国元信托咨询电话:0551-62623777、62624999、62632666

受托人基本情况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是由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有资格的法人单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中国信托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国元信托现有7家股东,股东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经中国银监会核准。

蚌埠高投基本情况

蚌埠高投是根据蚌埠高新区开发建设运营机制需要,由高新区管委会独家出资,并经蚌埠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3年7月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经过多年的健康发展和增资扩容,蚌埠高投现已成为法定注册资本金数亿元的集团公司。至2012年底,蚌埠高投实收资本44100万元。法人代表刘国庆。公司经营范围:投资再投资、新办及控股并购企业;投资管理和资本运营;受托资产管理;高新技术、工业项目的投资开发与孵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房地产投资;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凭许可证经营);土地征用中介;受托土地整理开发(仅限集体所有制土地);拆迁户安置及补偿;卫生保洁及物业管理及房屋租赁等。

蚌埠高新区基本情况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办于1994年1月,1994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控制区面积36平方公里,建成区约9.78平方公里,管委会主任周刚民。2010年11月29日正式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高新区近年来发展迅速, 2012年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2亿元,同比增长40%;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0.80亿元,同比增长32.6%,其中到位外资1.32亿美元,同比增长14%;实现进出口总额1.87亿美元,同比增长34.08%; 2012年实现财政收入7.71亿元,同比增长30.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35亿元,同比增长33.80%。园区经济质量和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蚌埠城投基本情况

蚌埠城投原名蚌埠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经蚌埠市人民政府蚌政办[2002]6号《关于组建蚌埠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决定》批准组建,公司性质为市政府批准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2004年7月经蚌埠市政府蚌政秘[2004]1号《关于市城市投资公司申请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事项的批复》,公司名称变更为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12月蚌埠城投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的批准下,增资19亿元,现实收资本变更为20亿元,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法人代表:刘东劲。蚌埠城投经营范围:筹措、经营、管理蚌埠市基本建设资金和其他建设基金,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融资及建设、产业投资、项目经营和资本经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股权、经营管理双退国有企业职工福利性资产,投资综合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代理国家、省政府性投资委托业务,土地收储及开发(凭有效许可证和授权经营)。

认购程序:

1.委托人保证委托给受托人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可支配资金。

2.请仔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和“认购风险申明书”。

3.推介期内委托人可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和网上预约方式办理预约登记手续。

4.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合格的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①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②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③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国元信托按“金额优先,同等金额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

5.自然人办理签约手续需提供以下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本人的商业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卡;③银行转款凭证。

6.机构办理签约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人签约前须将信托资金划转到信托专户,经确认到账后,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特别声明:本推介书仅作为项目推介之用,不作为正式法律文件。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方可作为其有效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