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国民•东方远见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08年1月29日正式成立,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
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本计划于2013年5月15日开放认购和赎回。所有委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在开放日的15日前申请赎回所有的信托份额。根据与各委托人签署的信托合同的相关规定,本计划于2013年5月15日提前终止。我司作为本计划受托人,将于本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托财产的清算。
特此公告。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