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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安丰20130100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计划书
更新时间:2013年06月17日

国元安丰20130100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计划书

一、信托计划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以受托人名义将信托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受让债权人拥有的合法债权。债权人出让债权所获资金用于合法的非公益性项目。通过受托人专业化的投资管理,使信托资金在承担较低风险的情况下获取较为稳定的收益,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二、信托计划规模

本次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以信托生效时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准。

三、信托计划期限及预期收益

期限:24个月

本信托计划受益人预计享有的信托收益率: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8.2%;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含本数)至600万元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 8.5%;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600万元(含本数)至2000万元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8.7%;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9.5%。

四、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生效后每年年底分配一次,信托到期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分配。

五、账户管理

设立信托专户,与受托人固有资产分别管理,与受托人管理的其它信托财产分别管理,确保本信托资金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六、保管银行

本信托计划由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银行担任保管人,保管人只履行保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推荐指数:

担保措施:

1.本信托计划如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休宁城投履行债权回购义务。

2.皖投担保为休宁城投按期支付债权回购资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签约地址:国元信托客户咨询中心(合肥市宿州路20号信托大厦一楼北侧)。

受托人基本情况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是由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有资格的法人单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中国信托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国元信托现有7家股东,股东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经中国银监会核准。

休宁城投基本情况

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86亿元,法定代表人金涛。公司主要职能及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土地收储、经营、开发(政府授权范围内);房产项目经营、开发;授权经营国有资产、开展资本运营;项目投融资。休宁城投是国有独资企业,代表政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收储,资产规模逐年增长,负债结构较为合理,整体财务状况良好,经营利润保持一定的增长,企业经营稳健。

休宁县基本情况

休宁县位于安徽省最南端,与浙、赣两省交界,全县总面积2151平方公里,辖10镇11乡、157个行政村,总人口27.4万。2010年-2011年,休宁县财政总收入呈现递增,财政总收入分别为16.82亿元、23.64亿元,2012年财政总收入为19.55亿元,比2011年呈现一定幅度的下降。2010年-2012年,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16.80亿元、23.61亿元、19.51亿元。近年来,休宁县在发展过程中突出产业集聚,重点打造百亿电子产业集群,夯实了工业发展新平台;努力把握文旅产业新机遇获得“中国旅游百强县”荣誉;加强品牌战略,以“四茶二花”主导产业为特色,推进茶产业发展;高起点、大手笔、快速度推进城市化建设。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呈现持续快速良好发展势头。预计未来几年税收收入、土地出让收入、财政总收入及可用财力能有效清偿债务。

皖投担保基本情况

皖投担保由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于2003年12月30日设立,2013年1月27日增资至10亿元,法定代表人张权东。皖投担保为安徽省属大型融资性担保公司,省属经济建设的重要运营平台。省、市担保协会“理事会员”,安徽省十佳担保机构。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担保业务;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服务;以及自有资金投资业务等。

认购程序:

1.委托人保证委托给受托人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可支配资金。

2.请仔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和“认购风险申明书”。

3.推介期内委托人可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和网上预约方式办理预约登记手续。

4.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合格的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①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②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③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国元信托按“金额优先,同等金额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

5.自然人办理签约手续需提供以下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本人的商业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卡;③银行转款凭证。

6.机构办理签约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人签约前须将信托资金划转到信托专户,经确认到账后,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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