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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建设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05日
尊敬的受益人:
根据《中泰•中南建设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
于2013年6月29日结束。我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资金
进行清算,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中泰•中南建设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6月29日
3、信托计划资金规模:人民币20000万元整,A类信托单位15420万、B类信
托单位4580万
4、受托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信托计划运作时间:2012年6月29日至2013年6月29日
6、信托计划专户:
账户名: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32001598636052505694
开户行:建设银行南京洪武支行
7、信托计划财产保管人: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
二.信托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
1、受托人以独立的信托资金运用部门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运用信托资金。
2、受托人以独立的信托资金托管部门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建立了单独的会
计账户和信托账户。
3、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与受托人的自有资金分别管理,本信托计划信托资
金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资金分别管理。 地址:上海市中华路1600号黄浦中心大厦17楼 邮编:200021
财富热线:4008218788 网址:www.zhongtaitrust.com
4、在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已按信托计划约定全额收讫信托贷款本息,
圆满地实现了本信托计划的预计目标。
三.信托计划收益及分配情况
1、根据信托文件关于信托收益计算及分配的相关约定,截至2013年6月29日
期间,本信托收益及分配的相关情况如下:
信托本金:200,000,000.00元
信托收益:18,351,431.50元(含推介、开放期利息)
2、受托人于2012年7月1日前将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划付至了委托人指定的
银行账户中;
3、受托人从信托财产帐户中以现金形式提取信托报酬及信托费用。
四.相关提示与声明
根据信托文件约定,受托人在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
收到受益人或其继承人提出的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
任。
受托人将妥善保管本信托计划的全部资料,保存期自信托终止之日起不少于
15年,特此声明。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