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汇民12号(天津临港控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次信息披露(HM12TJLG20130802)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02日

信托计划名称 华能信托汇民12号(天津临港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信托受托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

信托计划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认购起点:人民币100元起。

推介期及拟发行信托单位201382日至2013823日,本信托计划在推介期内发行A类信托单位,拟募集信托资金不少于45000元。当推介期内委托人认购的信托单位达到45000份时,受托人可宣布推介期提前结束,以受托人网站公告为准。

信托计划成立:推介期结束(含受托人宣布提前结束的推介期),委托人不少于2人且其认购的信托单位份数达到45000份,受托人宣布本信托计划成立。本信托计划成立日为推介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受托人网站公告为准。

信托计划及信托单位期限:本信托计划的期限预定为36月,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受托人可以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决定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或延期。推介期内发行的A类信托单位期限预定为24月,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受托人可以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决定A类信托单位提前终止或延期。

预期年化收益率

信托单位类别

认购信托单位份额(单位:份)

预期年收益率

A1类

100(含)-300(不含)

9%

A2类

300(含)以上

9.5%

信托收益分配方式:受托人于每个信托收益核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当期信托收益。信托收益核算日为信托计划期限内每年的620日、1220日、某类信托单位终止日(含提前终止日、延期终止日、正常届满终止之日)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受让临港建设持有的对天津市临港经济区管委会的154,805万元应收账款,同时信托文件约定,临港建设于信托期限内回购该部分应收账款,信托资金实际用于天津临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

认购费

风险控制措施:受托人将密切关注天津临港建设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信用水平,根据《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编号:华能信托【2013】集合信托字第016-投资001)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认购流程

1、委托人应充分阅读和理解本信托计划,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详细阅读《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以下合称“信托文件”)。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合同》各一式两份。

3、委托人填写《委托人调查问卷》、《合格投资人资格确认登记表》。

4、委托人应于信托文件签署当日将认购资金交付至信托财产专户/信托资金募集账户。

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营口道支行

账 号:110906464210234

5、签订信托文件的同时,委托人应提供下述材料:

自然人:认购资金付款证明,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本人签字确认;

机 构:认购资金付款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风险揭示

受托人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不保证本信托计划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入。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本资料仅作为信托计划的说明材料,并不构成对潜在投资者的要约行为。投资者购买信托产品时,请以信托文件约定的内容为准。信托投资附带风险,请投资者审慎。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