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推出的“重庆信托·生态城镇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于2013年8月28日成立生效。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本信托计划(第一期)在推介期内共签订信托合同3份,募集资金5亿元。
2、本信托计划(第一期)期限2年,信托资金用于受让三亚长岛旅业有限公司对浙江凤凰国际置业有限公司享有的其他应收款债权。
3、本信托计划资金的保管银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以投资者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信托财产。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