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粤财信托·定向增发新价值2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我公司在此宣布该信托计划于2013年8月28日正式成立,共募集资金9,900万元,其中优先受益人信托资金6,600万元,一般受益人信托资金3,300万元。本信托计划期限为18个月,满13个月后可提前终止。
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管理义务,恪尽职守管理信托财产,并遵守信托文件中的规定,为委托人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特此公告!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