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托·信元收益权(华信塑胶股权)第【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3年8月30日到期,现就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计划财产的分配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概况
本信托计划于2012年8月31日成立,共募集信托资金规模5706万元整,期限1年。本信托在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开立信托专户,账号为:531900001010571。
二、信托财产管理和运用的概况
受托人于2012年8月31日按本信托计划的约定将信托资金人民币5706万元整用于受让李杰持有的华信塑胶20.47%股权之受益权。信托利益来源于李杰按期支付的回购款及溢价款。
三、信托财产分配方案
本次分配的信托利益期间为2012年8月31日至2013年8月30日,共计364天。认购金额低于300万元的受益人年化预期收益率为8.5%/年(与实际相符),认购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率为8.8%/年(与实际相符)。
本信托计划认购期利息按0.35%/年的年利率计算(活期利率一年按360天计),认购期利息总计921.26元,在分配信托利益时一并交付给受益人,不计分配期利息。
本次分配的信托利益:信托单位总份数×1元+认购金额低于300万元的信托单位份数×1元×8.5%×364/365+认购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信托单位份数×1元×8.8%× 364/365= 61,998,466.54 元。
四、分配时间
受托人将于2013年8月30日后5个工作日内按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预先指定的信托财产分配银行账户以货币资金形式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