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陆家嘴信托•丹阳投资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A类信托单位于2013年6月28日成立,A类信托单位的信托规模为人民币9,500万元,信托期限预计为24个月。
根据《陆家嘴信托•丹阳投资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的开放期为2013年9月2日(含)至2013年9月17日(含),信托计划开放期发行的信托单位为B类信托单位。受托人有权根据申购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开放期以及调整B类信托单位募集规模。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信托执行经理:吉晓东、杨静
联系电话:021-50588621
传真:021-50588225
邮箱:yangjing@ljzitc.com.cn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ljzitc.com.cn了解该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