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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田股份股权收益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29日

尊敬的投资者/委托人:

欢迎加入广田股份股权收益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于本信托计划第2封闭期信息公告如下:

1、 预期收益率:5.6%/年

预期收益率仅代表信托资金按预定用途顺利投资运用的情况下受益人可能获得的收益率,并不代表受益人实际获得的收益率,也不表明受托人对受益人所做的承诺。

2、 第2封闭期期限

本第2封闭期期限:6个月,2013年10月12日—2014年4月12日。若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者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提前终止事项发生时,从而导致本期信托期限与预期期限不一致的,以实际存续期限为准。

3、 信托的认购与赎回

⑴原有委托人赎回本信托计划的,请在赎回申请期(赎回申请期为信托生效后每满5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本次赎回申请期为:2013年9月12日-2013年9月27日)内向我司递交《信托份额赎回申请书》,申请赎回信托份额。

受托人根据原有委托人在该期赎回申请期内的申请赎回金额及该期开放申购期所募集资金金额,向原有委托人划付最终赎回信托份额。计算公式:原有委托人最终赎回信托份额=原有委托人申请赎回份额×该期开放募集期所募集资金之和/该期赎回申请期申请赎回的信托份额之和。(开放申购期所募集资金金额总和不高于该期赎回申请期申请赎回信托份额总和)

原有委托人申请但未能赎回信托份额继续保留在本信托计划内,受益人仍享受该存续信托份额所对应的信托利益。委托人可以在其后的开放赎回期继续申请赎回或是持有信托份额直至本信托计划终止。

⑵原有委托人追加认购本信托计划的,请在开放申购期(开放申购期为信托生效后每满6个月之日前的最后5个工作日,本次开放申购期为:2013年9月30日-2013年10月11日)内与我司签署《认购(追加)申请书》,并于该签署日当天将所认购的资金划至信托合同所约定的信托财产专户。

⑶第一次加入本信托计划的投资者,请在开放申购期(开放申购期为信托生效后每满6个月之日前的最后5个工作日,本次开放申购期为:2013年9月30日-2013年10月11日)内与我司签署编号为Bitc2013[t]- 0683的《广田股份股权收益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及《认购(追加)申请书》,并于该签署日当天将所认购的资金划至信托合同所约定的信托财产专户。

4、 募集资金运用

用于向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投资”或“出让方”)受让其持有广田股份(证券代码:002482)26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的股票收益权(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收益权)。

5、 利益分配

本信托项下信托利益以货币形式进行分配。在受托人按期收到广田投资足额支付回购价款的情况下,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利益于信托生效日(2013年4月12日)后每满【6】个月分配一次,分配日为信托生效日后每满【6】个月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受托人以转账方式支付到受益人预留的银行账户。本合同终止时,当期信托利益和信托财产由受托人向受益人一次性分配。

重要声明:

公告仅为广田股份股权收益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封闭期的简要说明,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具体内容以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为准。投资者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仔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和信托合同。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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