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恒9号复地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长推介期的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瑞恒9号复地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第8.1.1条约定:受托人可根据本信托计划实际发行情况,缩短或延长推介期。根据“瑞恒9号复地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的第7.1.1 条的约定: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为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27日,受托人可根据本信托计划实际发行情况,缩短或延长推介期。根据本信托计划目前实际发行情况,同时考虑中秋节和国庆节的节假日的原因,我司决定将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延长至2013年10月16日。
特此公告!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