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长城新盛.财富7号中银城市广场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推介发行工作已经结束。本期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270万元,第二期信托资金自2013年10月18日(含)起计息。
新疆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原则,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新疆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