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依据《山东信托·信元基金第【1-2】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适用于乙类信托单位投资者)》约定,鉴于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山东信托·信元基金第【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乙类)已于2013年10月18日满足全部成立条件,现正式公告该信托计划(乙类)成立。
本信托计划乙类信托单位推介期内共签订信托合同30份,募集信托资金15000万元整。信托资金保管银行为招商银行青岛分行。
按照《山东信托·信元基金第【1-2】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适用于乙类信托单位投资者)》约定,本信托计划乙类信托单位推介期内募集的信托资金已于2013年10月18日全部用于认购上海秉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