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有风险 理财须谨慎
一、信托名称
山东信托-远投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规模
不超过7000万
三、信托期限
信托计划分两期发行,第一期约5000万元,第二期约2000万元。每期期限24个月,每期满12个月可提前结束。
四、信托计划推介期
信托单位推介期自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30 日(受托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推介期)。
五、信托计划资金管理、运用方式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拟出资7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上海雍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将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股东借款的形式用于武汉泓远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泓远泰)青城阳光项目建设。
六、预期年收益率
信托单位名称 |
单笔认购某类信托单位金额 |
该类信托单位的年化预期收益率 |
A类 |
100万元≤单笔认购金额<300万元 |
R=9.5% |
B类 |
300万元≤单笔认购金额 |
R=10.0% |
七、信托利益分配方式
满一年分一次收益,到期分配剩余收益和本金。
八、借款人基本情况
武汉泓远泰成立于2013年3月,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房屋拆除;房屋建筑业;机械设备、建材批零兼营。
九、信托贷款保障措施
1、土地、商铺在建工程抵押
第一期信托计划成立前,武汉泓远泰将青城阳光项目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我公司,(武汉泓远泰已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共计6700万元);同时武汉湘龙华置业有限公司将其开发的湘龙鑫城经济适用房项目不低于4000㎡的商铺在建工程抵押给我公司,合计抵押率不超过40%。第二期信托计划成立前,追加青城阳光项目在建工程抵押给我公司,土地及在建工程合计抵押率不超过40%。
2、企业股权质押
武汉泓远泰股东将其持有的武汉泓远泰6000万股权质押给我公司,按照其2013年7月末净资产估算,股权价值约5992.84万元。
3、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武汉泓远泰实际控制人王宾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控制的武汉和众投资投资有限公司是我公司2011年合作对象。2011年12月,我公司成立远投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规模10570万元,用于向武汉和众投资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该项目已于2012年12月顺利提前终止。
4、大股东武汉市中胜泓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徐国萍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现接受预约,金额优先,时间优先。
咨询电话: 4001033788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