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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及分配报告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01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山东信托·永安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2年10月31日成立,该信托计划成立时募集金额共计19,694万元,信托期限为2年,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上海诺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佰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主要从事实业投融资、投资管理和咨询等。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依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该项目《信托合同》的规定,现就本项目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信托资金规模:总金额19,694万元,信托单位19,694万份。

  2、信托计划期限:2012年10月31日—2014年10月30日,信托计划存续期为2年。

  3、受托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受托事项:

  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加入信托计划,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运用信托资金,谋求信托财产的增值。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了《资金信托合同》,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按照《信托合同》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出资设立上海佰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主要从事实业投融资、投资管理和咨询等业务。我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分行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保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为了提高信托计划财产管理的透明度,保管行对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进行保管,并根据与受托人签署的《保管协议》约定对信托账户予以监督。

  三、信托计划收益情况

自2012年10月31日至2013年10月30日,本信托计划共存续365天,并已如期实现投资收益。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信托计划存续满1年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100 万元≤单笔认购资金<300 万元,投资者收益率为9%/年;单笔认购资金≥300 万元,收益率为9.5%/年,期间应向受益人分配的信托利益计算方法为:应分配的信托利益=认购金额*年化收益率*信托计划期间存续天数365/365。经核算,此次应分配给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共计18,515,900.00元。

  公司网站:www.sitic.com.cn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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