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山东信托-博海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于2012年10月11日满足全部成立条件,按照《山东信托-博海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资金已于2012年10月11日用于向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4290万元。信托利益来源于贷款本息。
本次分配情况如下:
本次分配为山东信托-博海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的第三次分配,按照《山东信托-博海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本次分配信托本金总额的20%。
我公司分配信托利益账户信息为:
付款户名: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付款账号:15-15810104002957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和平支行
特此报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