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成立鲁信﹒恒鑫3号2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总规模3100万元整),于2013年3月15日成立鲁信﹒恒鑫3号2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总规模6000万元整),以全部信托资金9100万元整认购鲁信﹒恒鑫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9100万份信托单位,且根据《信托合同》等文件的约定,指定投资于鲁信﹒恒鑫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中润资源股权质押融资项目。各期期限均为1年(可提前终止)。
我公司于2013年11月接到中润资源股权质押融资项目融资方惠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惠邦投资”)提交的将于2013年11月6日提前还款的申请,按照编号为2012年鲁财信转字第04号《鲁信–恒鑫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润资源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约定,惠邦投资可以提前还款,惠邦投资已于2013年11月6日提前支付完毕全部股票收益权回购价款。
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11月6日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