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金谷•河北安联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截止2013年11月28日,本信托共募集资金11600万元,已符合成立条件。本信托的成立日期为2013年11月28日。
本信托的募集资金已存入信托财产专户,信托财产专户为:
信托财产专户户名: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68010153420001810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为促进本信托计划财产独立、安全、稳健运行,保障本期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我公司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的保管人,以便安全保管信托财产。
我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审慎处理本期信托的相关事务。
您还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了解本期信托计划的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任何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信托经理或客服人员。
特此公告。
信托经理:马春艳;18010123772
财富中心客服电话:010-88086686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