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依据《山东信托·海丰稳健一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鉴于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山东信托·海丰稳健一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3年11月22日满足全部成立条件,现正式公告该信托计划成立。
共有10位委托人认购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1.8399亿份信托单位,募集信托资金1.8399亿元。
本信托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各类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项评级不低于AA-的信用债和主体评级不低于AA-(含)、债项评级不低于A-1(含)的短期融资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投资工具。经优先受益人和受托人协商一致,可以调整本信托的投资范围。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2日